如果是驾驶人自己通过查询发现分已经扣满,也可以自己拿着驾驶证来报名,同样有效。课程包括道路违法计分与处罚、驾驶人心理素质与交通安全、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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驾驶人将课程全部学完后,驾校为其出具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》。拿到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》并不等于拿到驾驶证。这张结业证书是参加考试的“敲门砖”,只有考试通过的人才能拿回自己的证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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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,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。考试合格的,记分予以清除,发还机动车驾驶证;考试不合格的,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。
参加考试的人需要拿着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》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处参加科目一考试。报名、考试等流程与当年第一次进考场时一模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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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有部分驾驶人并不是考完科目一就OK。在一个记分周期内,如果被两次记满12分的话,其驾驶人除了需要考科目一以外,还要参加科目三的考试,也就是 “路考”。

拒不参加学习,也不接受考试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。